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为张家口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受张家口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委托,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2日至2005年5月22日期间出生),张家口市(含区县)户籍;
5、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或自愿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原劳动关系由考生本人负责,应在签订此份劳动合同前完成相关手续);
(1)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2、报名地址: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一楼商务部(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联系电话:0313-2051684。
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考务费。报名时携以下相关证明: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及有效期内低保证。
(2)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提供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户证明及扶贫手册。
如报名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1:3比例,则组织进行笔试考核;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拟招聘人数1:3比例(含),则不再组织笔试考核,所有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最终录取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进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如有)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拟招聘人数1:3比例,则不再组织笔试考核,根据报名顺序进行抽签确定面试考核顺序。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依据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最终录取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如有)高者优先。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接受报名单位指定为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2.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如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另:在招聘期间,应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否则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1.《张家口市盐业专营有限公司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